放學后步行回家的邊遠地區中小學生,今后有望坐上直接開到家門口的校車了。江西省省教育廳、省財政廳日前推出有關政策,通過設立省級校車服務獎補資金,為需要乘車上下學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購買專業校車服務。
按照要求,作為購買主體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確定年度購買計劃后,應通過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方式,將校車服務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機構和企業承擔。購買校車服務的具體內容包括:支持一些尚無公共交通、但較多學生日常上下學或寄宿生周末上下學存在交通問題的村,開通必要的交通專線;已有校車接送的地區,使學生需要支付的票價有一定幅度的下調。同時規定,政府購買校車服務的資金,不得用于購買校車。
為確保校車運營安全,相關部門將加強對政府購買校車服務的監督檢查,緊盯轉包等行為,建立信用檔案和承接主體退出機制。對承接主體不符合資質要求或弄虛作假、冒領財政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相關部門將記錄在案,并責令其三年內不得參與政府購買校車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