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校車事故頻頻發生,2011年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第五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上指出,國務院已經責成有關部門迅速制訂校車安全條例。2012年4月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發布,對校車安全標準在校車配置、校車駕駛員、校車線路有一些詳細規定,下面小編分別列出來看看。
校車駕駛員要求嚴格。如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事故責任記錄;無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等。
校車擁有優先權。校車擁有自己規劃的線路和站點,不準隨意走隨意???。校車最高時速和超載也都有規范。
校車應該配備校車照管員。配備校車的學校、校車服務提供商應當指派校車照管員 全程照管學生。根據規定,隨車照管人員應當發現駕駛人無校車駕駛資格,或飲酒、醉酒后駕駛,或疲勞駕駛、身體嚴重不適以及校車超員等明顯妨礙行車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車開行。在學生乘坐校車時,校車照管員還應該確定人數,注意學生不規范坐校車的行為。
校車安全標準里面規范比較多,本篇文章分享一些比較重要的幾條,奉勸校車服務商和校車司機們嚴格遵守校車安全標準,防止校車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