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幼兒園的園長,居然駕駛著‘黑校車’接送孩子,我們一查居然還超載。”10月23日下午,記者從漯河市舞陽縣交警大隊獲悉,針對這種交通違規行為,他們進行了嚴厲處罰。(校車)
10月18日下午16時許,漯河市舞陽縣公安交警大隊巡邏四中隊民警沿241省道巡邏至241省道與賈湖村交叉路口時,發現一輛面包車在看到警車后竟然停滯不前,形跡十分可疑。
“當時我們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舞陽交警大隊民警告訴記者,他們在查看車輛手續查時,發現車后座上坐滿了孩子,涉嫌使用“黑校車”接送學生。經核查,該車為面包車,非專用校車,核載8人,實載9人(其中2名學校老師,7名幼兒園學生)。
“當時,孩子們在車內有的站著,有的坐著,車內無任何安全防護設施,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后果不堪設想。”民警告訴記者,經詢問該車女性駕駛員蘇某某,其既是“黑校車”的駕駛員,又是其所開辦的舞陽縣北舞渡鎮一幼兒園的園長。執勤民警對蘇某某進行了嚴厲的批評,并將學生進行了轉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舞陽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對駕駛員蘇某某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違法行為處10000元罰款,對其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違法行為處2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
舞陽交警提示,為了孩子的安全,請自覺抵制黑校車、超員車輛,發現無資質駕駛人駕駛校車或不合法車輛搭載學生的,請立即向公安交管部門舉報。同時也希望學生家長和學校要真正擔起安全監護責任,把交通安全教育作為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文明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