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核載7人,實載約20人,屬于嚴重超員的交通違法行為,存在明顯安全隱患。日前,廣東梅州豐順兩名涉事司機及幼兒園園長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校車)
今年3月底,豐順公安交警部門在工作中發現,大龍華鎮一幼兒園存在超員接送學生的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迅速組織警力前往核查。
經調查取證,查明張某初、朱某云在幼兒園園長張某連的安排下,分別駕駛車牌為粵MHA5**、粵MHA6**的五菱面包車接送學生上下學,該兩輛車車輛核載7人,接送學生實載約20人,超過核定人數186%,屬嚴重超員行為。張某初、朱某云、張某連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之規定,涉嫌危險駕駛罪,現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辦案民警介紹,“超員”的危害性極大。“首先,超員會加重車輛車身,使車輛安全性能降低;其次,車內人員擁擠,不僅通風通氣存在問題,一旦發生事故,加大了乘客的逃生難度;最后,車輛自身的機械性能也因為超員而增加損耗。”
據悉,交警部門將繼續嚴厲打擊車輛超載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在此提醒廣大經營者和駕駛員切勿抱有僥幸心理,以身試法,更不要讓“超員”成為扼殺孩子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