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31日為我省接送小學生、幼兒非專用校車使用過渡期滿截止日期。近日,橫峰交警大隊各中隊深入轄區11個鄉鎮61所幼兒園,認真開展摸底排查,并上門書面告知。對不符合專用校車標準的校車,一律禁止運載幼兒,車輛所有人要恢復機動車原貌。在機動車恢復原貌前,一律不得通過機動車查驗,不得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據了解,過渡期結束后,自9月1日起,橫峰交警大隊將聯合教育、交通、安監部門開展校車專項整治行動。對仍使用非專用校車接送幼兒的,嚴格依法處罰;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幼兒的,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機動車,嚴格依法處罰機動車駕駛人和所有人;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校車的,嚴格依法處罰;對校車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嚴格依法查處。
日前從教育部門獲悉,橫峰縣已有22所民辦幼兒園提出了購買校車書面申請。本著就近入學的原則,經教育部門審批,14所幼兒園獲得了校車使用許可,其中城區2所,港邊鄉3所,蓮荷鄉3所,青板鄉2所,龍門鄉2所,新篁鄉2所。其他8所幼兒園因管理不善、不服從管理、接送線路不規范等原因未獲得校車使用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