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共同下發《關于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將對暑期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情況開展排查,建立長效機制,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對轄區內所有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排查。另外,《關于交通安全致家長的一封信》還提示家長在接送孩子上下學時,要在學校附近的空曠地帶等候。
根據通知要求,各區縣教育局要向本區縣交警支隊提供轄區暑假期間中小學校補習班、幼兒園開課情況,組織開課學校、幼兒園對暑期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情況開展排查;各交警支隊要根據中小學校補習班、幼兒園開課的情況,在上下學時段,有針對性地在學校、幼兒園門前派駐警力,攔檢接送學生車輛,并進行登記。各交警支隊要組織轄區內所有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全面開展一次交通安全性能臨檢,對車輛駕駛人準駕記錄、駕駛年限、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核,開展面對面交通安全教育。對不合格車輛和駕駛人,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停止接送學生。同時,要聯合建立長效機制,每學期開學后兩周內,對轄區內所有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排查,對全部車輛進行一次臨檢,對全部駕駛人進行一次資質審核和安全教育。
各交警支隊要針對轄區內暑假期間運行的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行駛時間、路線,調整警力部署,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通行沿線的道路通行秩序管理,指揮疏導社會車輛履行避讓義務,確保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通行。嚴格查處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超速、超員、不按審核確定的路線行駛、不按規定站點??可舷聦W生,以及使用非載客汽車、拼裝或達到報廢標準車輛接送學生的違法行為;對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依法扣留車輛,依法嚴格予以處罰。各區縣教育局、交警支隊要建立信息溝通機制。
另外,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市教委還下發《關于交通安全致家長的一封信》,要求家長和孩子一起學習交通法規常識。自覺抵制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和報廢車、拼裝車、載貨車、超載車、農用車、拖拉機,不乘坐非法運營的車輛,發現非法營運的,要及時向學校反映。